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的安排意见
教便〔2010〕125号
各学院、相关单位及后勤保障处: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2008、2009、2010级全部课程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分散”考试课(包括单独开设的实验课)于2010年12月31日前随堂进行;“集中”考试课于第19周、第20周进行。
二、考试有关事项安排
1、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诚信参加考试。
2、请各学院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进入考场。学生证丢失者,持学院领导签字、粘贴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的书面考试申请,方可参加考试,考试申请本学期有效。
3、请各学院于2010年12月28日前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4、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每门课程考试前一天到教务处领取试题。各考场第一监考教师于开考前30分钟到课程所在学院指定地点领取试题。由其它部门协助监考的,课程所在学院在考试前两天。通知各考场第一监考人员领取试题及送交试卷的时间和地点。
5、各学院在考试结束后要组织教师认真评阅试卷。单独开设的实验课,要单独记成绩。所有课程的考试都要进行试卷分析(试卷分析软件,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将试卷装订成册后归档。
6、各学院要做好考试期间试题保管及评阅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7、请各学院要在考试结束后做好考试的总结工作。考试总结于2011年1月1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8、请后勤保障处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三、考试巡考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的要求安排好巡考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于2010年12月2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2、巡考人员上午8:20,下午2:50到达指定的考场进行巡考。
3、本次巡考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按照座位号顺序就坐、是否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监考教师的履职情况,考场多余试题的使用情况,学生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学生因特殊情况中途外出等。
4、巡考人员要认真履行巡考人员职责,严格考试纪律,巡考完毕后填写巡考记录单,详细记录巡考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向组长汇报。
四、考试结束后,各课程所属学院于2011年1月19日前将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原始成绩单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存档备案。
附件:1、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
2、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