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网络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课程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提高网络课程学习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网络课程组成与管理
(一)网络课程包括网络公共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组群,每门2学分)和军事理论课程(实践与实训课程组群,与军事训练合计2学分)。教务处在每学期选课前确定公布网络课程名单。
(二)网络课程选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选课人数须达到最低人数要求,不设上限,选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学期选课时间。
(三)网络课程管理通过相应网络教学平台具体实施。
第二条 网络课程学习内容与时间
(一)网络课程学习采取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一般包括观看课程视频(35%)、在线作业(15%)、课程讨论提问(5%)、课程考试(45%)四部分,学生完成所有环节的学习和考核后,获得相应成绩。
(二)网络课程教学时间按照不同网络教学平台的课程教学安排进行,在线学习时间结束后网络教学平台将自动关闭。
第三条 网络课程考核与组织形式
(一)网络课程考核一般采取随堂测验、线上考试和线下考试等形式。
(二)线上考试由网络教学平台按照课程设定要求,结合学生各环节学习和考核情况按比例自动计算课程总成绩。
(三)线下考试由学校会同相关网络教学平台组织相关课程考试。课程成绩由线上学习成绩与线下考试成绩按比例计算课程总成绩。
(四)学生需按照课程要求按时参加相应的随堂测验、线上考试、线下考试,其中课程考试必须提交考试试卷后,课程考试成绩方能计入总成绩。
第四条 网络课程的违纪与缺考
(一)在线学习期间有使用第三方软件伪造请求地址、安装或使用刷课或辅助刷课的外挂软件等不良记录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视为考试违纪,情节严重者按考试作弊处理。
(二)已选修网络课程但未登录网络教学平台学习的视为缺考。
第五条 网络课程的补考
(一)网络课程补考采用重新学习未通过课程的形式进行。如果未通过课程在下学期不再开设,学生可申请重新学习其它相近网络课程,完成网络课程补考。
(二)网络课程补考分为正常补考和毕业前补考,正常补考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学校下发补考安排后至第十四教学周进行。毕业前补考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
(三)对于未登录网络教学平台进行网络课程正常补考学习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正常补考机会。
(四)正常补考成绩及格的,以“60”分记载;成绩不及格的,以实际成绩记载;自动放弃正常补考机会的,成绩以“0”分记载,并加注“补缺”字样。
(五)缺考、正常补考成绩不及格与自动放弃正常补考机会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毕业前补考。毕业前补考的学生应于第八学期返校后一周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后,给予安排学习。
第六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