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届本科
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教便〔2017〕27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管理,根据《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晋财大校〔2011〕77号)和《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含双学位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的安排》(教便〔2016〕87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完成毕业实习工作。
二、学生实习结束后,要对实习的目的、内容,实习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结合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对相关问题加以分析,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并按实习报告文字编写格式和装订要求打印、装订。
三、指导教师要依照实习报告的内容要求,结合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态度、具体表现以及实习报告的完成质量,给出毕业实习评价意见和成绩,填写“指导教师意见及成绩评定”。
实习报告按百分制打分,五级制记载成绩。百分制成绩与五级制成绩折算关系见下表:
五级制成级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不及格 |
百分制成绩 |
100≥X≥90 |
90>X≥80 |
80>X≥70 |
70>X≥60 |
X<60 |
四、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将毕业实习成绩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对毕业实习认真总结。
五、各学院要做好毕业实习文档管理工作。毕业实习文档包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安排、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及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鉴定表等。
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鉴定表需按规范模板打印、合并装订后,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按学生学号为序整理存档。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和毕业实习工作总结需用A4纸打印,分别装订、整理存档。
附件:1.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实习报告
2.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实习鉴定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