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级、省级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教便〔2016〕127号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晋教高〔2016〕11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校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选题适当、思路新颖、具有创新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
2、项目申报人为我省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项目申报人须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对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一定的知识基础。
3、本科一年级学生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能以个人申报,可参与团队申报,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4、以团队申报,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学科专业交叉、年级交叉的团队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
5、指导教师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或创业实践的扎实基础和较强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也可作为指导教师。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申报人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书》(见附件2)
3、各学院统一填写《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组织教师加强对学生申报项目的指导,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无误。
2、各学院请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书》(一式两份)和《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项目申报书》、《项目评审书》排列顺序与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3、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书、评审书文件名为:学院+项目主持人姓名,电子版材料由学院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做成WinRAR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名称)报送。
四、评审推荐
学校根据学生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择优向山西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2.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书
3.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