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的安排意见
教便〔2016〕123号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2014、2015、2016级普通本科生期末考试于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6日进行;2014、2015级双学位学生期末考试于2017年1月9日—1月10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
二、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诚信参加考试。
三、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于2016年12月13日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进入考场,参加双学位考试的学生须同时携带本人双学位听课证。学生证或双学位听课证丢失者,须携带粘贴本人照片,经本学院及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在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的书面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区域划分
期末考试分为六个考区:
1、修德楼2—5层;
2、立信楼A区;
3、立信楼C区;
4、立信楼D区;
5、求真楼;
6、迎泽校区图书馆和小白楼。
五、试卷领取与发放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由承印单位直接将密封好的试卷于12月27日-12月28日陆续送至各学院。各学院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试卷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接收与保管。请各学院于12月21日前将试卷保管人员名单(见附件3),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二)开课学院负责于开考前30分钟在指定地点将试卷袋分发给监考教师,并于考试结束后在同一地点收回。修德楼试卷收发地点为修德楼一层大厅,立信楼试卷收发地点为立信楼一层大厅,迎泽校区试卷收发地点为求真楼一层大厅。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发放试卷,不得提前发放,更不能让监考教师将试卷带回家。
六、监考工作安排
(一)请各学院按《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学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附件1)落实监考教师,并将监考教师安排表纸质版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2月21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cjdxjwk@163.com。
(二)第一监考教师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袋(内含试卷、考场记录单、学生签到表);开考前15分钟,到考场检查、核对学生证件,安排学生签到并按座位号就坐,督促、检查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宣读《山西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考场纪律》和《山西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的有关规定(见考场记录单背面)。
(三)监考教师不得迟到、私自换人、串考场、在考场内外聊天说话、打电话、发短信以及从事与监考无关的活动。
(四)监考教师在考试中应认真监督学生考试,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没收违规证据,暂扣学生证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场记录单,在试卷上签注“违规”字样,并让违规学生在违规证据和考场记录单上签字。在考试结束后30分钟内,将考场记录单、学生签到表、违规学生证件和违规证据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监考教师要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特别注意记录“试卷回收情况”,将第一名交卷学生、50%交卷学生及最后一名交卷学生的交卷时间登记准确,并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考试结束后将试卷、考场记录单、学生签到表交课程所在学院。
七、巡考工作安排
(一)巡考人员安排
1、每个考区安排2—3名巡考人员,共同完成本考区的巡考工作。每个考区设组长1名,由排名在前的巡考人员担任。
2、承担巡考任务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安排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巡考工作,以便处理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3、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附件4)确定巡考人员,并将巡考人员安排表纸质版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2月21日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cjdxjwk@163.com。
(二)巡考工作重点
1、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岗以及监考的履职情况;
2、学生是否按照座位号顺序就座、是否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3、学生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于指定地点;
4、考试过程中学生因特殊情况中途外出等;
5、检查考场秩序、环境等;
6、处理考试当中的突发问题并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7666167)联系。
(三)巡考人员休息室安排
各考区休息室均设在二层教师休息室,迎泽校区图书馆和小白楼考区在图书馆四层教师休息室。
(四)巡考具体要求
1、巡考人员应佩带巡视证于上午8:20、下午2:50到达指定的考区进行巡考,认真履行职责。
2、请巡考人员从各考区休息室领取《巡考记录单》,详细记录巡考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未发现问题要填写“正常”并于当场考试结束后及时交教务处。
八、各学院在考试结束后要组织教师认真评阅试卷。单独开设的实验课要单独记成绩。教学秘书需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信息管理学院、统计学院及体育学院由代课教师录入成绩),将经任课教师及教研室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打印件,于2017年1月13日前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所有考试课程试卷需按要求装订成册后归档。
九、请实验教学中心安排好考试使用部分实验室的有关事宜。
十、期末考试期间,修德楼2-5层、悟行楼、知行楼、笃行楼、慎行楼、敏行楼、立信楼、求真楼2-6层所有不考试的教室全部开放,作为学生自习教室。请后勤保障处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学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双学位学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各学院试卷保管负责人名单表
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学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