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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班学生结算教材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22阅读数:

关于毕业班学生结算教材费的通知

(教便200924号)

各学院:

为使毕业班学生顺利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现将有关毕业班教材费的结算事宜通知如下:

1、各班辅导员负责,班长或学习委员协助,对各毕业班学生所欠教材费进行收缴。

2、各毕业班务于528前到教务处教材科(坞城校区主楼9-14)领取教材费交款单,到财务处办理交款手续。

3、各班须编制已交教材费学生名单统计表一式两份,经各班辅导员签字后,一份交教务处,一份留存。

4、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费交款手续的,将给予5%的优惠。

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