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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09年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12阅读数:

关于遴选2009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

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

(教便〔200921)

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9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09]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强校工程”建设和前期摸底情况,现将我校遴选申报2009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办法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项目申报指标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建设项目2

2.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7

3.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1

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项目1

5.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课程项目3

6.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1

二、根据我校强校工程建设情况,各申报项目具体遴选办法如下:

1、申报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的3个项目,直接从我校已建成的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各学院要按照2009年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于2009518前报教务处,并全部更新精品课程网上资料。教务处将于519组织遴选。

2、申报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建设的2个项目,将从2009年山西财经大学校级教学名师和以往年度的校级教学名师中遴选。请各学院于2009518前按照申报2009年省级教学名师的要求将申报校级教学名师的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并将拟申报2009年省级教学名师的其他年度校级教学名师的申报材料按照申报2009年省级教学名师的要求重新组织填写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于519一起组织遴选。

3、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项目等,直接从各学院申报的项目中遴选产生。请各学院于2009518前按照省教育厅各项目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于519一起组织遴选。

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由实验教学中心组织申报,务必于2009525前将申报材料按照省教育厅申报要求报教务处。

5、精品课程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验收材料;教学名师建设项目、优秀教学团队项目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负责验收材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由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负责验收材料。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分别按时报相应科室,过期将视为放弃申报。

三、各学院如拟将以前年度的省级强校工程项目申报2009年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请于2009518同时将按照2009年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要求向教务处相关科室报送申报材料。

四、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的优势和本学院“质量工程”和“强校工程”建设规划认真组织申报,把好材料关。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要做好网络支持和技术服务。实验教学中心要根据需要为各项目申报,特别是精品课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提供支持和服务。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9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09]5号)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