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本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教便〔2009〕62号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将本学期期中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07、2008级授课时数在40学时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都应安排期中考试,40学时以下的课程由课程所属学院根据课程要求确定。2006级、2009级本学期不进行期中考试。
二、全部期中考试安排在11月2日—11月6日进行,按原上课时间随堂进行,每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将具体安排于10月28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招生考试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