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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十一届教学观摩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18阅读数:

关于举行第十一届教学观摩竞赛活动的通知

晋财大教〔200916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 加强研究性教学,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促进学校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我校于2010167日举行第十一届教学观摩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教师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既教书又育人;

(二)认真钻研教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

(三)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本年度内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不含华商学院)教学任务;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二、名额分配

学校按在册教师人数确定各学院参加教学观摩竞赛的教师人数。(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竞赛程序与评选办法

(一)竞赛程序

1、参赛教师在竞赛前统一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2、参赛内容为教师所授课程中任意抽取的一节,在开讲前30分钟确定。

(二)评选办法

1、评审委员会由以下两组评委组成

1)专家评委。由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人事处负责人1名、教务处负责人1名、工会负责人1名组成;

2)现场观众评委。从竞赛现场随机抽取15名观众组成。

(三)评分规则

1、按照评分标准,评委为参赛教师现场打分;

2、专家评委和现场观众评委的评分分别计算,各自去掉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后,进行加权计算;其中,专家评委分值权重为70%,现场观众评委分值权重为30%;各项分值加权平均后,作为参赛教师的最终得分(保留3位小数);

3、参赛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时间为30分钟。不足28分钟或超过32分钟的,从该参赛教师的最终得分中扣掉0.1分;

4、参赛教师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产生学校规定数额的获奖人员。得分并列者,依次按现场专家评委评分、现场观众评委评分分值作为排序标准;

5、校纪检委办公室现场监督竞赛的全过程。

四、奖励办法

(一)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颁发荣誉证书,本学年普通全日制本科(不含华商学院)教学工作量系数分别增加20%10%5%

(二)竞赛设优秀组织奖3名,各奖励1000元。

五、活动要求

(一)参赛过程中一定要突出本次活动的主题——研究性教学;

(二)各学院要组织20062009年四年内新进教师参加现场观摩教学学习。人事处要对观摩学习人员进行考勤;

(三)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要确保校园网畅通,并做好现场录像和校园网网上直播工作;

(四)各学院务必于1223日前将参赛人员及其填写的《山西财经大学教学观摩竞赛申报表》(教务处网页下载)报教务处;

(五)参赛人员务必于1230日前将参赛课程的全部教案(原稿)、章节目录(电子版)报教务处。

附件:山西财经大学教学观摩竞赛课堂教学评价表

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