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第十一届教学观摩竞赛活动的通知
晋财大教〔2009〕16号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 加强研究性教学,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促进学校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我校于2010年1月6—7日举行第十一届教学观摩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教师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既教书又育人;
(二)认真钻研教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
(三)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本年度内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不含华商学院)教学任务;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二、名额分配
学校按在册教师人数确定各学院参加教学观摩竞赛的教师人数。(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竞赛程序与评选办法
(一)竞赛程序
1、参赛教师在竞赛前统一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2、参赛内容为教师所授课程中任意抽取的一节,在开讲前30分钟确定。
(二)评选办法
1、评审委员会由以下两组评委组成
(1)专家评委。由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人事处负责人1名、教务处负责人1名、工会负责人1名组成;
(2)现场观众评委。从竞赛现场随机抽取15名观众组成。
(三)评分规则
1、按照评分标准,评委为参赛教师现场打分;
2、专家评委和现场观众评委的评分分别计算,各自去掉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后,进行加权计算;其中,专家评委分值权重为70%,现场观众评委分值权重为30%;各项分值加权平均后,作为参赛教师的最终得分(保留3位小数);
3、参赛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时间为30分钟。不足28分钟或超过32分钟的,从该参赛教师的最终得分中扣掉0.1分;
4、参赛教师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产生学校规定数额的获奖人员。得分并列者,依次按现场专家评委评分、现场观众评委评分分值作为排序标准;
5、校纪检委办公室现场监督竞赛的全过程。
四、奖励办法
(一)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颁发荣誉证书,本学年普通全日制本科(不含华商学院)教学工作量系数分别增加20%、10%、5%;
(二)竞赛设优秀组织奖3名,各奖励1000元。
五、活动要求
(一)参赛过程中一定要突出本次活动的主题——研究性教学;
(二)各学院要组织2006年-2009年四年内新进教师参加现场观摩教学学习。人事处要对观摩学习人员进行考勤;
(三)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要确保校园网畅通,并做好现场录像和校园网网上直播工作;
(四)各学院务必于12月23日前将参赛人员及其填写的《山西财经大学教学观摩竞赛申报表》(教务处网页下载)报教务处;
(五)参赛人员务必于12月30日前将参赛课程的全部教案(原稿)、章节目录(电子版)报教务处。
附件:山西财经大学教学观摩竞赛课堂教学评价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