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本科双语教学课程认定的通知
教便〔2009〕71号
各学院: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双语教学实施办法(试行)》(晋财大教〔2007〕17号)规定,我处拟组织对本科双语教学课程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07-2008学年第2学期、2008-2009学年、2009-2010学年第1学期开设的双语课程。
二、认定程序
1、任课教师填写《山西财经大学双语教学申报(审批)表》(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2、课程所属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按照《山西财经大学双语教学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审定并签署意见。
3、以学院为单位将各门课程的《山西财经大学双语教学申报(审批)表》原件及相应的教材、讲稿(课件)、期末试题(卷)复印件各1份,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并核准工作量。
三、其他事项
1、此项工作在本次工作量审核前完成,认定范围内的课程本次不申请认定的,今后不再进行补认。
2、从下学期起,进行双语教学的教师要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双语教学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于开课前填写《山西财经大学双语教学申报(审批)表》,提出书面认定申请,各学院统一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对教学过程考察,进行认定;逾期不申请者,不予认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