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9届本科毕业生
考研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通知
晋财大教〔2009〕12号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单位,科研单位: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促进考研工作的奖励办法》(晋财大教〔2005〕27号)规定,经2009年11月4日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授予环境经济学院、应用数学学院、统计学院、体育学院、法学院、经济学院、旅游管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信息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贸易学院、经贸外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等17个单位为“2009年度考研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
望各学院和部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本科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工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更大努力。
附件:山西财经大学2009届毕业生考研奖金明细表(略)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