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
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便〔2010〕17号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单位,科研单位: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晋财大教〔2009〕6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我处拟组织进行本学期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06级、2007级、2008级、2009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德学院学生除外)。
二、时限范围
2006级、2009级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底。
2007级、2008级从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底。
三、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项目及学分以《办法》及其附《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项目明细表(2009版)》的规定为准。
四、认定程序
1、4月5日—4月16日,申请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学生,向相应的学分认定单位提交《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从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下载)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4月19日—4月23日,各认定单位对学生申请的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项目进行初审,提出相应的学分认定意见。
3、4月24—4月26日,各认定单位通过校园网、公告等途径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4、5月21日前,各认定单位对无异议的项目认定学分,将认定结果(学分)录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录入软件,并打印纸质成绩单,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连同数据一并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是学生在校总学分的必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生能否修满学分、能否按时毕业。请各认定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分认定工作。
2、要落实责任。各认定单位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副书记、副院长或副部长、副处长、副主任、副馆长等)任副组长的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组,教学秘书、分团委书记或部门(单位)指定的专人具体承办。 3、要认真负责。应对在时限范围内的每位学生所申请的项目予以学分认定;所有项目必须以原始记录或证书原件为准,并在审核原件的基础上,由承办人在原始记录或证书的复印件上签字后留存备案。
4、要按时完成。各认定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