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
试卷复评的通知
教便〔2010〕3号
各学院:
为了保证本科教学和学籍异动的顺利进行,按照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开学初的试卷复评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对上学期课程成绩有异议的,填写《山西财经大学试卷复评申请(审批)表》相关内容,经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后,于3月5日17:00前交到课程所在学院。
2.课程所在学院于3月5日17:00前,应安排专人接收《山西财经大学试卷复评申请(审批)表》。
3.课程所在学院于3月12日前完成试卷复评工作。由教务秘书汇总后,于3月12日17:30前将试卷(A4复印件)及附件1、附件2报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1.山西财经大学试卷复评申请(审批)表
2.山西财经大学试卷复评结果汇总表
二Ο一Ο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