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周/
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周的通知
晋财大教〔2010〕10号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制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0版)的实施意见》(晋财大校〔2010〕34号)的精神,2010-2011学年第1学期安排为期1周的教学研究活动/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为使此项活动顺利开展,特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6日—10日
二、活动内容及组织形式
在活动周内,全体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全体学生开展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
(一)教学研究活动的内容和组织形式
1、本次教学研究活动的内容为:举行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关系的专题研讨、进行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交流、举办教学观摩竞赛(含青年教师培训)、开展双语教学师资培训、开展教学团队建设研讨、组织教师指导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等。
2、本次教学研究活动的组织形式分为学校组织和学院组织。
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围绕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的关系做专题报告;举办第十二届教学观摩竞赛(含青年教师培训);开展双语教学师资培训。以上活动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学院组织教师进行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关系的专题研讨、开展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交流活动和教学团队建设研讨、组织教师指导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实行院长负责制。
(二)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的内容和组织形式
1、本次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内容为:组织学生进行科研训练、开展学科知识竞赛、举办学术讲座、开展团学活动、进行创新性实验、组织毕业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等。
2、本次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的组织形式分为学校组织和学院组织。
学校将组织学生开展团学活动,由校团委、学生处负责。
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科研训练、开展学科知识竞赛、举办学术讲座(含安全教育讲座)、进行创新性实验、组织毕业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实行学院分党委书记负责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制定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0版)的实施意见》中《山西财经大学教学研究活动周/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精心安排,制定本学院活动周工作方案,包括各项活动具体可行的专项活动主题、方案和经费预算(经费主要用于重要活动项目的实际组织工作,不得用来支付劳务费和餐费,活动结束后以票据进行报销)。各学院安排的活动在时间上不要与学校安排的活动冲突。
各学院务必于10月28日前将本学院活动周工作方案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经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和学院(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和网页向全校发布实施。
(二)学校将于12月6日上午组织专题报告和开展双语教学师资培训。专题报告要求各学院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各教研室主任和副主任,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处长和副处长,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参加。双语教学师资培训要求各学院现从事和拟从事双语教学的教师参加。
(三)学校于12月8-9日举办第十二届教学观摩竞赛。本届教学观摩竞赛以“精彩一课”为主题,参赛教师从所授课程中选择自己最为精彩的20-25分钟参加比赛,参赛课程应为上学期和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参赛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效果好,且本年度内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学校按在册教师人数确定各学院参加教学观摩竞赛的教师人数(附件1)。各学院务必于11月15日前,在学院内部观摩竞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教师参赛,并填写《山西财经大学教学观摩竞赛申报表》(教务处网页下载)报教务处,同时提交参赛教师所授课程的大纲和全部教案、课件。2007年以来新入校的青年教师必须全部参加观摩学习,不得缺席。
(四)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教师做好进行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交流的准备,活动周结束后,各学院要向学校选送1-2个本学院的典型事例。学校将择优进行推广和表彰。
(五)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和本学院的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实际,做好教学团队建设研讨会的组织准备工作。在学院内部进行研讨的基础上,要按照不同类型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于12月10日下午分组进行进一步深层次研讨。本次活动分别由经济学院、国际贸易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文化传播学院牵头组织,以后年度按照教学单位顺序轮流牵头组织。
(六)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各项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的组织筹划和准备工作,各项活动必须面向全校学生,活动结束后按照《山西财经大学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进行学分认定。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2007、2008、2009级学生要结合自己公共选修课和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教育环节已获得学分情况,安排自己的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修读学分。2010级学生进一步与指导教师交流互动,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的活动积极参加。
(七)请各学院在活动周结束后,于12月17日前将教学研究活动周/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周工作总结和学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报教务处。同时将经费报销凭证整理好报教务处审批后报销,过期不再予以报销。
(八)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动员和宣传工作,在全校营造浓厚氛围,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做好各项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教学观摩竞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