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期间课程安排的通知
教便〔2011〕28号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二○一一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安排的通知》(晋财大办﹝2011﹞3号)文件要求,4月2日(星期六)补4月4日(星期一)的课,4月3日至4月5日为清明节放假。经研究决定,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的公共选修课程与双学位班课程全部向后顺延一周完成教学任务。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