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
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的通知
教便〔2011〕39号
各学院:
为了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对大学生参与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可获得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现将学分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及学分
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主持或参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在项目结项后,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方可申请认定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其中:省级项目主持人4学分、参与人2学分;国家级项目主持人6学分、项目参与人3学分。
二、认定程序
1、学生在学校规定的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期间,填写《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确认项目级别、项目是否结项、是主持人或参与人。
2、学生持确认后的《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到所在学院认定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