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组织核对2012届
预计毕业生数据的通知
教便〔2011〕38号
各学院:
按照我校毕业生数据审核报送工作安排,我校已于3月7日组织核对了2012届(2008级)预计毕业生数据。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完整,更为了保证学生毕业学历注册的个人利益,现再次组织核对2012届(2008级)预计毕业生数据,并对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通知到每个学生。要对学生讲明:核对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个人档案及网上文凭查询的基础数据,直接涉及学生今后落户、考研、就业、出国等重要人生环节,在校期间一旦确定,毕业后无法更改。
二、班级辅导员应向学生反复强调:各项数据学生本人要亲自核对,确认无误后,在签字栏中亲笔签名,别人不得代签,也不得代他人签字,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本人或签字者负责。
三、数据填写和核对依据都有严格的规定,本次核对有以下重要字段:
1、姓名、性别:以高考招生录取信息为准,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误,应到学生处复印个人高考报名的档案材料,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出生年月日:以身份证号码左起7-14位为准,教育厅的报送系统要求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身份证号码:以身份证为准(18位)。如有差异,本人应及时与户籍部门联系,并出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户籍证明及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已经更换第二代身份证的务必填写最新准确的身份证号码;
4、民族:以身份证为准,如有误,本人应提供学校档案馆复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
四、修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重要字段数据在校对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修改的,应在发现错误的位置标记,并在其错误数据上方空白处填写正确信息并提供第三项工作要求所需要材料。
五、工作安排及报送时间要求:
1、各学院请于4月25日下午17:00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核对表格。
2、各班级辅导员要亲临现场,认真监督和检查学生的核对情况,严格把关,依据学生的相关资料最后进行确认。
3、各班级辅导员是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凡因工作安排不到位,致使数据错误而给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辅导员负有连带责任。
4、所有数据核对完毕,请班级辅导员在核对名单后的花名册右上角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附相关资料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5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5、在核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李海峰联系,电话:7666120。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