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经费使用事宜的通知
教便〔2011〕49号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山西财经大学2011年度执行预算〉的通知》(晋财大财〔2011〕1号)文件精神,为了引导学科竞赛方向,提高经费使用效果,现将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经费使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项目的经费不在教务处预算中列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经费预算。
二、学校原则上对国家“五大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CCTV杯高校英语口语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项目进行资助,其它学科竞赛是否资助,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项目的学院要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四、分管校长审批后的经费预算由财务处安排经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费报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