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本科毕业生(含双学位学生)
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安排的通知
教便〔2011〕104号
各学院: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人才培养方案[2008]》和《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现将2012届本科毕业生(含双学位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即日起至2011年10月14日;
2、开题报告撰写: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2月9日;
3、开题答辩: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6日;
4、毕业实习: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月13日、2012年2月20日至3月30日,实习结束全体返校;
5、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开题答辩通过之日至2012年5月18日;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6月1日。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对2008级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写作、答辩等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并将详细安排包括:组织领导、指导教师安排、学生选题、开题安排以及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写作要求等,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2、各学院需组织成立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指导组, 由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指导教师、毕业班辅导员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写作和答辩的组织实施工作。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答辩各环节工作,并将各专业学生选题情况汇总表及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情况分别于2011年10月17日、12月20日前将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备案。
4、各学院要组织相关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南》(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相关资料处下载)。各位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选题、开题、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等全部环节,加强对毕业论文的指导,确实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和写作能力。
5、毕业实习。学生根据实习情况及毕业实习要求撰写毕业实习报告,具体格式见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山西财经大学毕业实习报告及鉴定表》。学生返校后各学院要组织指导教师评阅毕业实习报告,给出评定成绩,于2012年6月8日前将毕业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纸质成绩单。
6、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一般应由3名答辩委员组成,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每个答辩小组设1名秘书,秘书可以由助教、非教学人员或研究生担任,也可由答辩委员兼任;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相近的学生应安排在同一组答辩。
7、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管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与答辩成绩构成,两部分成绩的比例分别为60%和40%。具体评分标准见《指南》。
各学院应于2012年6月8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纸质成绩单。
8、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提交。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从毕业论文中推选出2%的优秀毕业论文,于2012年6月8日前将优秀论文的电子版(按论文格式)及完整纸质版原件一份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并由学生本人登陆山西财经大学图书馆网页,将优秀毕业论文提交到“优秀论文”平台(具体提交流程见教务处网页)。
9、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与归档。毕业论文(设计)各教学环节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按《指南》要求及时分专业对201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其它相关材料须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由各学院资料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