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本科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9阅读数:

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

本科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的通知

晋财大教〔2012〕3号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和《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实施方案》(晋财大校〔201062号)文件精神,2011-2012学年第2学期安排为期1周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育人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本次社会实践教学周贯彻“以知识服务社会,以实践促进成才的宗旨,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原则,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引导全校一、二、三年级各专业本科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接触社会、了解国情;帮助学生熟悉专业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强化学生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意识;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走正确成长成才的道路。

二、时间安排

2012726日。

三、活动内容

(一)2011级学生:结合国家或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专题调查,接触实际,了解国情,体察社会现状;2010级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到相关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农村参观学习,进行劳动实践,了解业务流程,熟悉专业实务;2009级学生: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到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调研,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以及内容创新点收集资料,并为毕业论文开题做相应准备。

(二)聘请富有社会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成功人士为学生举办与本专业有关的专题报告和讲座,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各学院院长为成员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领导组,负责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工作

各学院成立本学院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工作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安排,结合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特点,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学院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的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形式、指导教师及经费预算等),并于201251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审核。

(二)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灵活选用多种形式开展富有成效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

(三)各学院要将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统筹考虑,尽可能在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社会实践教学活动。

(四)各学院在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期间未能完成的内容,可在假期组织学生继续完成,但专题报告和系列讲座要在活动周内完成。

(五)本科生导师应履行导师职责,全程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过程。

六、考核与总结

(一)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学生须于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结束后,撰写社会实践报告,由指导教师按五级计分制评定成绩,并将成绩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开学第1周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各学院可按学生人数的2%推荐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开学第1周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该学年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三)对在社会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特别是抄袭报告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开学第1周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备案。

七、经费管理

(一)学校设立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二)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经费按每生50元计拨。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接待单位有关费用;专题讲座酬金;交通费用;办公费用;教师指导、阅卷费用等。

(三)各学院应在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实施方案中提出比较详细的经费预算,经教务处审核后,按预算执行。

(四)20122013学年第1学期第12周凭有效单据进行报销,不符合经费开支范围的不予报销。

一二年二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