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
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教便〔2012〕78号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2012年3月26日,教务处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教便〔2012〕29号),要求各学院积极做好申报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准备;2012年8月21日,教育厅在网上发布了《关于做好201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于2012年10月28日前将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
2、省级和校级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均可申报教学成果奖,以2011年以前(含2011年)省级立项的项目为主。
3、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省级一般项目和校级项目由学校进行结题验收。
4、申报项目应经过两年以上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5、每项成果的完成人不得超过五人,完成单位不得超过三个。
二、申报指标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我校本年度推荐指标为11项,学校对各学院不限制申报指标,择优推荐。
三、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1、高度重视。省级教学成果奖是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省级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重要支撑和条件;省级教学成果奖可以作为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是2012年学校目标责任制的重点工作任务。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和组织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争取在获奖数量和质量上都能有所突破。
2、材料报送。申报人员在教务处网页或山西省教育厅网站 http:// www.sxedu.gov.cn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1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附件《201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和《〈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等填报说明》有关精神和要求,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务必于2012年9月20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将《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一式五份报教务处。
3、项目遴选。学校将于2012年9月底前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进行遴选,从各学院申报的项目中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
4、材料完善。被选定推荐申报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组织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含支撑材料),于2012年10月20日前报教务处。
5、特别提示。目前未结项的项目如要申报本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必须在2012年9月12日前将结项材料报教务处申请结项。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