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结课、考试等事项的通知
教便〔2013〕36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将本学期学生结课、考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及本学期的实际情况,2010级、2011级、2012级普通本科生的全部课程应于第16周(2013年6月14日前)结课。因节假日放假、运动会等所耽误的课程于第17-18教学周进行补课,具体补课时间安排如下:
6月17日补2月25日(星期一,单周)的课;
6月18日补2月26日(星期二,单周)的课;
6月19日补5月1日(星期三,双周)的课;
6月20日补4月4日(星期四,双周)的课;
6月21日补5月17日(星期五,双周)的课;
6月24日补6月12日(星期三,双周)的课;
6月25日补5月16日(星期四,双周)的课;
6月26日上午补5月15日下午(星期三,双周)的课;
二、本学期全部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其中考试形式为“分散考试”的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在第17-18周(6月17日—6月26日)安排考试。“分散考试”若需印制试卷或领取答题纸的课程,请各学院于第15周统一到教务处综合管理科印制试卷或领取答题纸;考试形式为“集中考试”的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在第18、19周(6月27日-7月5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学期双学位班课程应于第16周(6月16日)结课,需要补课的班级在第17周(6月23日)前自行安排补课。课程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在第18、19周(6月27日-7月5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期末考试期间综合教学楼二层、三层,多媒体群楼、实验教学楼所有不考试的教室全部开放,作为学生自习教室。
五、后勤保障处安排好上课教室、自习教室、考试使用考场的有关事宜,实验教学中心安排好实验课的考试环境,确保为学生和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环境。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