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教便[2014]17号
各学院、有关单位:
2014年省教育厅将组织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为了提升我校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质量和应用价值,获得更多省级教学成果奖励,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有关申报准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研究项目必须是已立项的、有两年以上实践检验并已结题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未结题的教改课题不得申报教学成果奖。因此,未结题且要申报的项目,请尽快完成研究成果,于2014年5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结项材料。
二、成果主体材料原则上是近年来的主要成果,各学院可参考以下标准选择申报项目及准备材料:项目选题的实用性、针对性、创新性、示范性强;经省级或校级立项,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经过两年以上实践检验,实施效果显著;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具有创新性,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保障措施可行、得力;具有广泛的应用推广价值;理论成果较丰富。
成果材料必须完整,包括:申报书、研究报告、立项与结题鉴定文件、论文、应用与实施效果的佐证材料(必备)等。关联度不大的科研材料不得纳入,研究报告必须有实质性内容。
三、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尤其注重发表与课题有关的教学研究论文、成果的应用与实施效果(需要佐证材料),凡计划申报201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请提前认真总结,按照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要求,填好申报书,写好成果研究报告,并参照《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文件精神整理好相关材料。
四、各学院及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将本单位教学研究水平高、实践效果显著、有创新、有突破、有推广价值的教学研究成果进行申报。
五、各学院、有关部门在4月2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意向(包括项目名称、负责人、立项时间及是否结项)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学校将适时聘请专家进行辅导。
山西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