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考核的通知
教便[2014]41号
各学院:
根据我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中对期中考核的要求,结合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各学院应在第九教学周(2014年4月21日-2014年4月25日)组织进行本学期的期中考核工作。
各门课程的具体考核时间与考核方式等由开课学院酌情确定。需要印制试题的教师可在4月15日-4月25日到教务处综合管理科印制。
教务处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