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立项未结项教改项目
结项工作的通知
教便[2014]31号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9〕109号)的规定,2011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应于2014年6月底结项,目前还有19个项目未结项(名单见附件)。请未结项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4年6月20日前,按照晋财大校〔2009〕109号文件的规定提交结项材料,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逾期不能结项者将取消项目。被取消项目的教师下一年度不得申报新项目。
2011年立项的省级项目及2012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应于2015年6月底前结项,请项目负责人加快研究进度,按时完成并提交结项材料申请结项。
教务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