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201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通知
教便[2014]59号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应当严格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晋财大校[2009]63号)和201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审核。
二、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大学生思想品德考核、鉴定合格;
2、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在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经审核准予毕业;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
4、修读课程(不含安全教育、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社会调查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不及格(包括补考)学分累计在21(不含21)学分以下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9(含1.9)以上;
5、在校期间未曾试读;
6、在校期间未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1、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
2、学完并通过双学位专业规定的课程;
3、双学位专业课程补考未超过1门次;
4、双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
四、凡毕业当年6月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五、中德学院学生,按我校与FOM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审核。
六、时间安排:
1、201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2、2014年6月1日前,各学院对本院学生除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以外的条件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进行核对。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晋财大校[2009]63号)第四章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计算。
3、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对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进行全面审核。
4、各学院根据审核结果提出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建议名单,并将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建议名单填至教务处统一表格《2014届全日制本科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一览表》,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的审核人员要严于律己,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发现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倒查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肃处理。
2、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是一项严肃工作。学生本人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山西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审核表》,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逐个审核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教务处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