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开设课程教材的通知
教便[2014]49号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
为提高教材选用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将落实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教材的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 教材选用要求
(一)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拟选用教材。
(二)课程所选用教材的名称应和课程名称相同或类似。
(三)某些课程如果有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必须选用相应教材。
(四)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重点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全国优秀教材奖教材。
(五)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六)某些课程若无公开出版的教材可供选用,在教务管理系统教材一栏中要录入“自编讲义”。若有与课程名称相近并符合教材选用基本要求的教材,不得使用自编讲义。
(七)所有实验课程均应选用实验指导书,若无公开出版的实验指导书,按上述第一(六)项要求处理。
(八)任何课程都不能既没有教材又没有讲义。
(九)学生上课所用全部教材应由教材图书管理中心统一采购和供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直接向学生销售任何形式的教材或讲义。
二、落实教材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根据《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教材落实表》(附件)在落实教学任务的同时,落实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承担课程所选用的教材。
(二)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找不到个别教材对应的出版社,请及时与教学运行管理科联系。
(三)如果教材已领,教材名称落实为“已有”。
(四)如果理论课和实验课选用同一本教材,应把与理论课程相应的实验课程教材落实为“同理论课教材”,不能重复录入。
(五)因出版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某些课程的教材难以供应时,教材图书管理中心会及时通知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重新落实。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在接到教材图书管理中心通知后3日内将重新落实的课程教材及相关信息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六)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落实完教学任务及教材时,如果需要再次修改教材信息,切勿修改已经落实完毕的教学任务,更不能删除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应于2014年5月7日前将开设课程教材落实完毕,将相关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包括: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书刊号(ISBN)、版别(填出版年)、获奖情况(填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重点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全国优秀教材奖教材等),其中ISBN号同时录入到“书刊号(ISBN)”和“征订代号”字段下。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使用计划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使用计划表》的打印方法: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教材→选2014-2015学年第1学期→选择学院名称→点击已落实任务输出→依次按课程名称、教材名称、作者及出版社排序→打印。
(二)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自编讲义”的课程,应根据教学大纲认真编写讲义,经课程所在学院或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于2014年5月28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将审批合格的讲义送教材图书管理中心进行格式审查,统一印制。如果讲义为电子版,各学院或相关部门(单位)应把电子版讲义发送至邮箱cjdxjwk@163.com,并另报送学院审核意见纸质版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三)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提交的所有纸质版材料都应经院长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
(四)如果确实需要选用与《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不相符的教材,各学院或相关部门(单位)须写出书面说明(写清楚班级名称、课程名称、相应的教材信息及选用该教材的充分理由),由院长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使用计划表》一同交回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教务处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