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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本科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7阅读数:

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
本科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的通知
晋财大教[2014]6号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育人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实施方案》(晋财大校[2010]62号)和《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加强普通本科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晋财大校[2013]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2014学年第2学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让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并通过社会实践将个人的青春梦与中国梦有机结合,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切实使广大同学在实践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真正实现立德树人。
  二、时间安排
  2014年7月7日至11日(第20教学周)。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就近就便、务求实效、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按年级分别组织不同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
走出去活动中,2013级学生应结合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状况开展以“走基层 看变化”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实际,了解国情,体察社会现状, 传递强国梦想,感受辉煌成就; 2012级学生应结合所学专业,到相关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农村开展参与式观察和服务式体验,在实践中加强专业知识的渗透和运用,积累成长经验;2011级学生要带着专业课题去调研、去实践,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学以致用”,为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做准备,为将来就业和创业探寻方向,凝聚发展力量。
请进来活动主要是聘请富有社会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成功人士为学生举办与本专业有关的专题报告和讲座,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各学院院长为成员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领导组,负责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工作。
  各学院成立本学院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工作检查。
  五、考核与总结
(一)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学生须于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结束后,撰写社会实践报告,由指导教师按五级计分制评定成绩,并将成绩于2014年9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对在社会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特别是抄袭报告者,依据《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学院按学生人数的2%推荐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于2014年9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该学年的校级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三)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14年9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突出特色,使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成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实践育人的过程。
(二)各学院要根据学院实际,从地方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和学生锻炼成长的需要出发,不断拓展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新领域、新载体、新形式,不断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各学院要科学制定出本学院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的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形式、指导教师及经费预算等,并将“走出去、请进来”的具体安排填写《“请进来”社会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安排表》和《“走出去”社会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安排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6月13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cjdxjwk@163.com。
(四)各学院要发挥本科生导师的作用。导师要履行导师职责,全程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过程,促进“教”与“学”相长。
  七、经费管理
  (一)学校设立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专项经费,按每生50元计拨,实行专款专用,开支范围包括:接待单位有关费用;专题讲座酬金;交通费用;办公费用;教师指导、阅卷费用等。
  (二)各学院应在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实施方案中做出比较详细的经费预算,经教务处审核后,按预算执行。
  (三)2014—2015学年第1学期初,考核总结工作完成以后,各学院凭有效单据进行报销,不符合经费开支范围的不予报销。
山西财经大学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