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1学期开学初
本科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便[2014]94号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我校本学期将于2014年9月10日正式上课。为了确保本科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请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一、教学准备
(一)按照学校《关于2014年暑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晋财大办[2014]25号)安排,本学期教师和学生报到时间为9月9日(星期二),正常开始上课(包括双学位)时间为9月10日。
(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总课程表》已经在教务处主页公布,供学生和教师按需查询。
(三)各学院要认真检查落实教师教学任务书及任课教师所用教材(包括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手册)的发放情况,并为授课教师打印学生花名册。
(四)各学院要认真检查教师的教学大纲、课程教案(包括实验课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日历、学生花名册等的准备情况,确保教学要件齐全。
(五)各学院要按照教学计划,检点教师和学生按时上课,严格考勤;使用多媒体、语音室、实验室进行教学的任课教师,应向实验教学中心提供教学软件、实验软件、实验耗材清单和实验设备要求,并提前到上课地点熟悉相关软件、设备及操作方法,保证课堂教学的正常运行。
(六)各学院应于2014年9月17日上午前将本学院教材到位情况及课程讲义印刷情况、教学要件准备情况、网络教学平台使用需求等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软件及耗材清单、实验设备要求报实验教学中心,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
二、教学场所及设施准备
(一)各相关部门应在开学前对迎泽校区和坞城校区的教学场所、多媒体设备、实验设备、教学用品等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并做好各教学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
(二)各实验室要全面检查实验设备及配套设施,调试好实验仪器,提前安装实验软件,配备实验耗材,组织实验教师及实验员做好各项实验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
(三)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要维护好“网络教学平台”,确保“网络教学平台”的正常运行。
三、学生学年学籍注册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根据《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晋财大校〔2009〕63号)和《关于严肃学生学籍注册规定的通知》(晋财大校〔2009〕2号)的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学籍注册,具体流程如下:
1、2014年9月10至9月19日,学生到财务处缴清2014-2015学年学费及有关费用,凭交费收据和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双学位学生持听课证和交费凭据到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注册。各学院要督促学生缴清学费以及其他费用,查验学生缴费凭证,为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进行注册登记,并在其学生证相应学期加盖“注册”章。
2、财务处应全天开放收费窗口收缴学费以及其他费用,于2014年9月19日17:00前将本学年学生缴费情况反馈给各学院。
3、各学院从电子政务下载,并填写《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学期学籍注册花名表》(含2014级新生)、《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学期学籍注册汇总表(第一学期用)》,于2014年9月26日前报教务处和学生处(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上报)。
四、试卷复评
1、学生对上学期课程成绩有异议的,填写《山西财经大学试卷复评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于2014年9月12日17:00前交到课程所在学院。
2、课程所在学院安排专人接收《山西财经大学试卷复评申请(审批)表》,并于2014年9月19日前完成试卷复评工作,填写《山西财经大学试卷复评结果汇总表》。2014年9月19日17:00前将试卷(A4复印件)及审批表和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表格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无成绩复评的学院需上报《山西财经大学试卷复评结果汇总表》。
五、学籍异动名单上报
各学院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晋财大校〔2009〕63号)第七章有关规定进行摸底,于2014年9月19日下午17:00前将上学期学生学籍异动名单(摸底情况)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六、上学期有关工作总结报送
(一)教学工作总结。请各学院根据教学安排和课程要求,结合教师个人教学总结,对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教学情况进行总结,于2014年9月24日前将学院教学工作总结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二)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总结。请各学院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本科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的通知》(晋财大教〔2014〕6号)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学生成绩、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周总结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并按预算和规定时间进行报销。
七、双学位招生
2014年双学位招生定于9月11日—15日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事宜另行通知。请各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于2014年9月10日17:00前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务处招生考试管理科,由教务处根据整体情况综合平衡后公布。
八、迎接新生
2014级新生于2014年9月13—14日报到,具体迎新方案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提前做好迎接新生的各项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