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西省高等学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教便[2014]132号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晋教高[2014]14号)和校领导批示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
2、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委员推荐程序
1、以学院为单位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委员人选,宁缺勿滥。优先推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2、学校研究确定报省教育厅的推荐委员人选。
三、报送材料及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根据任职条件,认真做好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并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和推荐表各一份纸质及电子版)报至教务处综合管理科。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教务处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