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本科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的通知
晋财大教[2014]18号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了加强我校实践育人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实施方案》(晋财大校[2010]62号)和《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加强普通本科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晋财大校[2013]7号)文件精神,以及山西财经大学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安排,现将2014-2015学年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关注国家改革发展,继续深化对中国梦的理解认识,有效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切实使广大同学在实践过程中实现立德树人。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26日至30日(第21教学周)。
三、参加人员
2012级、2013级、2014级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四、活动形式与内容
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就近就便、务求实效、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按年级分别组织不同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
“走出去”活动中,2014级学生应结合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状况开展以“走基层 看变化”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实际,了解国情,体察社情、民情; 2013级学生应结合所学专业,到相关的部门、企事业单λ、农村开展参与式观察和服务式体验,在实践中加强专业知识的渗透和运用,积累成长经验;2012级学生要带着专业课题去调研、去实践,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学以致用”,为将来就业和创业探寻方向,凝聚发展力量。学生还可以利用寒假 “观察改革变化、体验基层岗λ、调研基层课题”进行相关问题的社会调查。
“请进来”活动主要是聘请富有社会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成功人士为学生举办与本专业有关的专题报告和讲座,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各学院院长为成员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领导组,负责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工作。
各学院成立本学院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工作检查。
六、考核与总结
(一)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学生须于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结束后,撰写社会实践报告,由指导教师按五级计分制评定成绩,并将成绩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对在社会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特别是抄袭报告者,依据《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 各学院按学生人数的2%推荐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该学年的校级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三)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紧密Χ绕活动主题,突出特色,使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成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实践育人的过程。
(二)各学院要根据学院实际,充分利用学院教学实践基地,从学生锻炼成长的需要出发,不断拓展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新领域、新载体、新形式,不断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各学院要科学制定出本学院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的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形式、参加人员及人数指导教师及经费预算等,并将“走出去、请进来”的具体安排填写《“请进来”社会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安排表》和《“走出去”社会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安排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cjdxjwk@163.com。
(四)各学院要发挥本科生导师的作用。导师要履行导师职责,全程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过程,促进“教”与“学”相长。
(五)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实施方案中“请进来”、“走出去”的项目、内容、参加人员及人数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δ参加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活动的学生不得获得相应学分。
八、经费管理
(一)学校设立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专项经费,按ÿ生50元计拨,实行专款专用,开支范Χ包括:接待单λ有关费用;专题讲座酬金;交通费用;办公费用;教师指导、阅卷费用等。
(二)各学院应在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实施方案中做出比较详细的经费预算,经教务处审核后,按预算执行。
(三)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初,学校将根据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专项检查情况,结合学院组织的项目及参加人数,划拨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经费。
(四)学校对各学院考核总结工作完成以后,各学院凭有效单据进行报销,不符合经费开支范Χ的不予报销。
附件:1.“请进来”社会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安排表学院
2.“走出去”社会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安排表
山西财经大学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