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双学士学位学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便〔2015〕105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招收2015年双学士学位学生的通知》(教便〔2015〕91号)文件安排,经学生本人网上报名,教务处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学生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我校2015年双学位预录取名单已确定,具体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修读诚信承诺书
1、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双学士学位的教学质量,针对在往年双学位招生中,部分学生未经慎重考虑,中途退学者较多,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使其他愿意学习的学生失去了修读机会的现象,对2015年预录取的双学位学生签订双学位学生修读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作为学生修读双学位日常考核和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2、已被预录取的学生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签订《2015年双学位修读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教务处、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和学生本人各一份,不签订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交纳双学位学费及报到
1、请学生所在学院及时通知已被预录取的学生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双学位专业第一年学费存入2014年入学报到时学校所发工商银行交费卡中,由财务处统一进行批扣处理。如卡号有变化,请于10月23日前到财务处登记。
2、学生交费后,将交费收据与两份《2015年双学位修读诚信承诺书》交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三、注册
请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于2015年11月13日前将双学位学生交费收据复印件及需注册学生名单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注册手续;将一份《2015年双学位修读诚信承诺书》交教务处招生考试管理科。
教务处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