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开设课程教材的通知
教便〔2015〕117号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
为提高教材选用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将落实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教材的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 教材选用要求
(一)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拟选用教材。
(二)课程所选用教材的名称应与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
(三)某些课程如果有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必须选用相应教材。
(四)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重点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全国优秀教材奖教材。
(五)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六)某些课程若无公开出版的教材可供选用,应在教务管理系统“计划任务安排操作”页面“教材名称”处填写“自编讲义”。若有与课程名称相近并符合教材选用基本要求的教材,不得使用自编讲义。
(七)所有实验课程均应选用实验指导书,若无公开出版的实验指导书,按上述第一(六)项要求处理。
(八)任何课程都不能既没有教材又没有讲义。
(九)学生上课所用全部教材应由教材图书管理中心统一采购和供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直接向学生销售任何形式的教材或讲义。
二、落实课程选用教材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教材落实表》(附件1),在落实教学任务的同时,落实课程所选用的教材。
(二)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找不到个别教材对应的出版社,请及时与教学运行管理科联系。
(三)如果教材已领,应在“计划任务安排操作”页面“教材名称”处填写“已有”。
(四)如果理论课和实验课选用同一本教材,实验课程的教材名称应填写“同理论课教材”,不能填写理论课教材名称。
(五)因出版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某些课程的教材难以供应时,教材图书管理中心会及时通知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重新落实。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在接到教材图书管理中心通知后3日内将重新落实的课程教材及相关信息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六)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修改教材信息时,不得修改已落实教学任务的其它信息。
(七)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相同的教材。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应将开设课程教材落实完毕,将相关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使用计划表》纸质版经学院院长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相关信息包括: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书刊号(ISBN)、版别(填出版年、月,如2014年5月),其中ISBN号同时录入到“书刊号(ISBN)”和“征订代号”字段下。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使用计划表》的打印方法: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教材→选2015-2016学年第2学期→选择学院名称→点击已落实任务输出→依次按课程名称、教材名称、作者及出版社排序→打印。
(二)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自编讲义”的课程,应根据教学大纲认真编写讲义(讲义名称与课程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如《XXX》课程的讲义名称为《XXX讲义》)。讲义纸质版经课程所在学院院长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将审批合格的讲义送教材图书管理中心进行格式审查,统一印制。如果讲义只有电子版,无纸质版,需按《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选用讲义审核表》(附件2)的要求填写,并经课程所在学院院长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讲义无论有无纸质版,都得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dxjwk@163.com。
(三)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选用与《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相符的教材,而未选用级别高、时间近的教材,应列出教材名称及相关信息,并详细说明不选用的理由。经学院院长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四)以上(一)、(二)及(三)的完成时间均为2015年11月25日前。
教务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