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财经大学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晋财大教〔2016〕3号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晋教高〔2016〕1号)文件要求,经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决定对48个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立项(名单见附件)。其中: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36项。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给予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项目每项10000元建设经费,校级一般项目每项5000元建设经费。重点项目推荐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获得省级项目立项后,学校不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项目建设经费专款专用,采用“经费卡”方式使用。
二、校级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各项目应于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研究。对于省级项目,可在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研究,也可在上级部门批准日期之后的3年内完成研究。
三、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质量,学校将对2016年立项建设的所有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于未按项目研究计划进行研究的将给予通报。
四、项目结项前须经过2年的实践,项目结项时须在我校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论文。其中:重点项目发表A级论文1篇或B级论文2篇,一般项目发表B级论文1篇或C级论文2篇。
五、项目负责人要确保按期按质完成研究任务,并积极将研究成果运用于教学实践,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丰富教学内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我校“课堂革命”,为切实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持。
六、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对项目的领导和管理,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
附件:山西财经大学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山西财经大学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