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
结课、考试等事项的通知
教便〔2015〕129号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将2013、2014、2015级本科生(含双学位学生)本学期课程结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3级、2014及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应于第18教学周(2016年1月8日)结课。具体补课情况如下:
1、第17教学周周一至周四补第13教学周周一至周四的课。
2、第18教学周补因国庆节和元旦放假所占用课时,其中,2015级学生:
1月4日补10月5日单周星期一的课;
1月5日补10月6日单周星期二的课;
1月6日补10月7日单周星期三的课;
1月8日补1月1日单周星期五的课。
2013和2014级学生:
1月4日补10月5日单周星期一的课;
1月5日补10月6日单周星期二的课;
1月6日补10月7日单周星期三的课;
1月7日补10月1日双周星期四的课;
1月8日补1月1日单周星期五的课。
二、2013、2014级双学位班学生应在第18教学周(2016年1月10日)结课,因国庆节放假、四六级考试等所占用课时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在结课前补齐。
三、本学期全部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其中:考试形式为“分散考试”的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在2016年1月4日—2015年1月8日自行组织进行,如需印制试卷或领取答题纸,请各学院于第17周统一到教务处综合管理科办理。考试形式为“集中考试”的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在第19-20教学周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请实验教学中心安排好实验课的补课及考试使用教室的有关事宜;请后勤保障处、校区管理中心安排好上课、自习使用教室及考试使用考场等事宜,确保为学生和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环境。
教务处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