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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01-08阅读数:

山西财经大学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晋财大校[2014]1

 

  

  为做好我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2号)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3]19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组

  组  长:分管本科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教务处副处长、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学院院长、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主任

  二、总体目标

  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以系统性、丰富性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条件,形成校、省、国家三级精品资源共享体系,推动我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与其他高校共建共享,为我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建设规划

  从2013年到2015年,学校将在原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基础上,支持建设一批精品资源共享课。

  (一)2013年,在学校2003年—2010年获得的省级精品课程中选择3-5个覆盖面广、建设成效好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进行转型升级,建设成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以及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示范性课程。

  (二)2014年,将学校2003年—2010年获得的其他省级精品课程全部转型升级,建设成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同时,从2003年—2010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扶持3-5门课程,建设成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从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中择优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三)2015年,继续从2003年—2010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扶持10门左右课程,建设成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从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中择优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四、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与建设

  教务处负责制定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总体规划;制订课程建设年度计划;制定遴选和考核标准;组织、指导和协调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课程的申报。

  学院是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主体,各学院院长是本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负责人。各学院要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做好本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计划,组建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和团队负责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确保课程质量,并向学校择优申报课程。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择优推荐为省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精品资源共享课平台建设和系统维护。

  (二)申报与评审

  申报的精品资源共享课须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在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的好评和认可。由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申报,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后报教务处。

  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山西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及遴选标准,对推荐的精品资源共享课进行评审。将评审通过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确定为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上网实现共享。学校从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中择优向山西省教育厅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三)共享与使用

  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通过“山西财经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平台在全校共享使用。

  经山西省教育厅评审,列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课程,省教育厅授予“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面向高校及社会免费共享。

  经教育部评审,列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课程,将被纳入国家开放课程共享系统,并通过协议约定,实现课程的基本资源免费共享、拓展资源有条件共享,保证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便捷获取和使用,满足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多样化需求。

  (四)监督与管理

  学校通过上网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对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运行、维护和更新进行监督和管理,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对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不合格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取消其各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停止经费支持。

  五、建设要求

  (一)团队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应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负责人,团队人员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而且结构合理;原精品课程负责人,原则上继续担任负责人,如因特殊原因更换负责人,须经课程所在学院研究确定;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可根据建设需要,对原精品课程团队进行调整,吸收擅长运用信息技术实现课程共享使用的人员参加。

  (二)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课程选用国家规划或产学研共同开发的高质量教材,实验实训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三)资源要求

  1、基本资源要求。基本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负责人教学录像,以及主要成员主讲的课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课程基本资源要系统完整,能系统反映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设计、课程资源配置和应用,充分反映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课程基本资源须全部上网免费共享。

  2、拓展资源要求。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包括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等。课程拓展资源要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符合出版物标准的拓展资源按照出版协议有条件共享。

  (四)技术要求

  构建能够实施安全共享、稳定运行的系统环境和网络通道,搭建具有教与学兼备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共享平台,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要。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列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课程,学校给予2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建设水平较高、内容更新较快、有特色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列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课程,省教育厅授予“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面向高校师生共享,接受师生评价。学校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经费支持,支持精品资源共享课持续性建设。对建设水平高、内容更新快、具有鲜明特色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教育厅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

  列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课程,将被纳入“十二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本科教学工程”,教育部对上网后社会反响良好的课程,给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有效期5年。

   (二)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包括项目实施的摄录像费、图书资料费、会议费、调研费、教师培训费、专家论证费、设备购置与维修费、耗材费及项目成员的工作补助等,其中:工作补助不得高于总经费的15%

  2、项目资金按进度和质量分三期下达项目团队:立项后,下达40%;中期检查合格后,下达40%;后期或结项后,下达20%

  3、项目资金的开支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我校的有关规定。

  4、项目资金报销时,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对开支范围进行审核,由财务处进行审批、报销。

  5、凡使用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

  6、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与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无关的开支。

  (三)知识产权管理

  教师按照学校教学任务而申报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职务作品。

  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建设团队在享有“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及经费支持的同时,应根据有关协议独家许可学校通过互联网免费传播课程基本资源,并拒绝任何单位及个人以“精品资源共享课”名义商业使用。

                

                

                                  山西财经大学

                                              20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