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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07阅读数:

关于进行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

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便〔200914号)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单位,科研单位: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管理及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晋财大教[2006]1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我处拟组织进行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06级、2007级、2008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德学院学生除外)。

二、时限范围

学生入学至20093月底。

三、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项目及学分

以《办法》及其附件1《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计算项目》的规定为准。

四、认定程序

1422前,各学院、部、处、室及教辅单位、科研单位(以下简称“认定单位”)以电子版形式向教务处教务科报送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项目及其学分。

2425前,教务处审定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项目及其学分。

3425上午800到下午600,经济学院、统计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国际贸易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应用数学学院、环境经济学院、体育学院申请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学生,上网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特殊课程”栏中选择所申请的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项目。

426上午800到下午600,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经贸外语学院申请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学生,上网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特殊课程”栏中选择所申请的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项目。

4430前,网上已申请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学生,向相应的学分认定单位提交《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从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下载)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5518前,各认定单位对学生申请的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项目进行初审,提出相应的学分认定意见。

6518-20日,各认定单位通过校园网、公告等途径,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7529前,各认定单位对无异议的项目认定学分,将认定结果(学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纸质成绩单,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是学生在校总学分的必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生能否修满学分、能否按时毕业。今年是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第一年,请各认定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要落实责任。各认定单位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副书记、副院长或副部长、副处长、副主任、副馆长等)任副组长的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组,教学秘书、分团委书记或部门(单位)指定的专人具体承办。

3.要准确完整、认真核对。应对每位学生入学至20093月底的全部项目予以学分认定;所有项目必须以原始记录或证书原件为准,并在审核原件的基础上,由承办人在原始记录或证书的复印件上签字后留存备案。

4.要按时完成。各认定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

附件: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管理及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

活动管理及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2006823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晋财大教〔200613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是指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学术讲座、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军事训练、各种公益活动,以及欣赏名著、取得各种资格认证等。

二、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组织本科生的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组织单位对参加活动的学生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本科生参加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均可根据组织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相应的学分(见附件一《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计算项目》)。

四、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学分的认定采用申请制度。

各类学分的认定:科研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认定;学术讲座、名著欣赏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系认定;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由各有关组织单位认定;其余以文件、成果、证书原件由所在学院、系认定。

申请学分的学生一般于每年4月中旬向相应的学分认定部门提交《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二),经认定部门认定后交所在学院、系;所在学院、系审查同意后向全院、系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则于五月中旬汇总报送教务处学籍科核准备案,即获得相应学分。

五、学生参加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活动获得的学分一律记入学生主修专业毕业总学分。

六、不同项目内容的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可累加记载,但同一项目内容的学分只能以获得的最高学分计算,不得累加。

本办法自2006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起实施。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计算项目

2.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